9月21日,广东省澄海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三名执行人员来到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林地承包权查封。
了解相关情况后,该院执行局局长余琰当即指派三名干警协助同往。当得知澄海法院的同志没有车,在自身两台车均外出办案的情况下,又协调院里调充了一辆警车,全力支持外地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徐某,广西人,系广西某某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民间借贷纠纷在广东澄海法院被执行,涉案标的达1300余万元。澄海法院查到徐某在平江县龙门镇承包林地几万亩,便到平江执行对徐某林地承包权的查封。
平江法院执行局的同志带着澄海法院执行人员首先到县林业局查清情况,后又驱车百余公里,顾不上午休,马不停蹄赶到平江最偏远的龙门镇,到被执行人徐某实际承包林地的几个村逐一查看。
经过一整天的忙碌弄清了承包情况,最终对徐某6000亩林地承包权进行了查封,保障了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
平江法院破除地方观念,全力支持、协助外地法院执行,得到了兄弟法院的赞许。(李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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