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云溪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蝶,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来平一行到云溪区人民法院,为该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授牌。该院党组副书记彭泽安主持仪式。
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宣读了表彰决定,胡蝶和王来平分别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伟辉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的牌匾和证书。
李伟辉代表区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区委、区政府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同时代表法院表态,将从抓引领,从思想上创建文明团队;抓培训,从能力上创建文明团队;抓管理,从制度上创建文明团队;抓奖惩,从成效上创建文明团队四个方面打造文明创建工作,以此次表彰为起点争创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努力在文明创建活动中更广泛、更深入开展司法为民、便民活动,打造特色法院文化品牌,不断开创文明创建的新局面。
胡蝶希望区法院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更好地发挥文明品牌的示范带头作用、更努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