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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假买房骗取扶贫款 一男子诈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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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菁菁  发布时间:2017-09-27 22:35:09 打印 字号: | |
  黎某通过虚构购房的事实骗领国家补助款。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6年5月,华容县某镇扶贫办根据黎某的申请及湘扶办发[2016] 1号文件、华容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相关政策的规定,将黎某(一家四人)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因被扶贫对象必须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才能领取国家扶资补助每人17000元,黎某在未实际购买房屋的情况下,便想通过虚构购房的事实骗领补助款。2016年11月30日,黎某与邓某签订虚假的购房协议,并将邓某房产证上其妻谢某的名字改为黎某后进行复印,然后将假购房合同和假房产证复印件交到镇扶贫办。2017年1月24日,黎某从该镇某居委会骗领了68000元的扶贫资金,所骗资金被黎某用于还账和生活开支。

  案发后,黎某主动到华容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退还了全部赃款,华容县人民法院根据黎某所犯罪行和从轻减轻处罚条件,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国家扶贫资金必须真正用于扶贫,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切不可在国家扶贫资金上打“歪主意”。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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