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说:“得忍且忍,得耐且耐。不忍不耐,小事成大”,这句话既饱含着古人坚持礼让谦和的行事原则,也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教诲。然而,活在当下的我们却很难做到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谭某与李某因电费缴纳发生争执,大打出手,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谭某系岳阳市某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物业管理员,2017年4月12日上午许,谭某找到居住在该小区的李某收取电费,因言语不和,两人发生争吵和肢扭,造成谭某轻伤二级和李某轻微伤的事实。双方经派出所调解未达成调解协议。谭某遂作为原告起诉被告李某要求其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在审理期间,李某提起了反诉。
法院审理认为,谭某与李某在同小区内生活,应坚持互谅互让,多一份和气,少一份怨气。双方在处理这次事件的过程中互相斗气、激化矛盾,均存在过错。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指导思想,通过耐心地沟通和调解,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一、李某当庭向谭某支付各项经济损失2000元;二、李某放弃要求赔偿的反诉请求。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后语:近年来,法院经常会受理到一些因琐事发生争执,动口又动手,最终造成双损的案件。细究这些案件不难发现,矛盾或分歧在最初也许只是小小的意见不合,为了所谓的“面子”都不愿退让,怕被人看低,而把小小的不合演变成不可收拾的争端。与人赌气、与人争执,即使在争端中占了上风,最终得到的不过是精力、脑力、体力上的伤害,同时还与他人生了嫌隙。大家都应该学会控制言行,忍受了一时,可以摆脱纠纷,各让一步,便可使双方都得到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