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一名醉酒男子跳上马路中间车辆的引擎盖,用脚踢挡风玻璃,在遭到车主阻拦后,男子还将车主打伤。近日,经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理,醉酒男子付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7年2月15日20时许,付某某与好友在饭店吃饭。席间,付某某喝了较多白酒,饭后,付某某乘坐出租车回家途中酒性发作,下车跑至马路中间,先后跳上刘某、侯某和胡某的车引擎盖上,用脚踢挡风玻璃,并将下车阻拦的刘某和胡某打伤。当晚,付某某被抓获。
记者周凌如 实习生刘萌萌 通讯员李平江 梅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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