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上午,汨罗法院白水法庭来到汨罗市川山坪镇玉麓村,巡回审判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陈某于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间,以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先后借出84 万元给被告周某用于承包工程项目。被告于2017年2月26日、5月10日分别向原告出具了三张借条,并以其认购的长沙市“乐尚城”商品房抵押给原告,但双方未办理抵押登记。
现今,被告承诺的还款期限早已到期,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明事实,与被告家里取得联系,并上门走访送达,详细了解问询相关情况,并将庭开到被告家里。被告周某不愿出庭,授权其妹妹全权代为诉讼。
巍巍山下,双方当事人心境敞亮,被告方表示会尽快筹钱还债,并服从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