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成瘾,暴力伤人,一男子吸毒后持刀将同组村民一家三人砍伤,最终难逃法网。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付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由付某赔偿晏某一家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40004.83元。
法院审理查明:付某系吸毒成瘾人员,2014年3月曾被强制戒毒两年;2016年1月再次吸食毒品,吸毒后即有暴力倾向。2016年2月5日凌晨,付某以晏某甲与自己已离家外出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持刀来到晏家门口喊门,要找晏某甲。晏某甲的父亲晏某乙告知其不在家,付某不听,即持刀将晏家窗户玻璃砍破并强行进入,将进行阻拦的晏某甲的父亲晏某乙和母亲赵某砍伤;晏某甲接到电话后驾车赶来,从付某手中夺刀,两人扭打在一起,两人均受伤。经鉴定,晏某乙所受伤情为重伤二级,赵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二级,晏某甲所受伤情为轻微伤;付某所受伤情为轻伤一级。
法院认为: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