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广大农村,邻里纠纷时有发生,而在处理这些邻里纠纷,经常引用的典故就是清朝大学士张英千里修书《六尺巷》的典故。近日,汨罗法院白水法庭也受理了一起因墙而起的纠纷,但这里没有千里修书,而是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案件也最终在多番调解后得以调撤结案,互为邻居的原被告,和好如初。
任某一和任某二系邻居,双方宅基地前有一历史形成的共同通道,通道前面有一旱田由任某一承包经营。2013年,任某二自行在部分通道以及属于任某一的部分旱田上建造围墙,造成任某一全家出行不便。但任某二认为自己只是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围墙,未损害他人权益,遂拒绝拆除。任某一多次提出异议,要求对方拆除部分围墙方便出行,均未果。其后,任某一通过村组、政府、司法所等各部门进行了十余次调解,都无法达成协议,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为,这虽然只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案件,但案件原被告邻居的身份让案件的处理必须慎之又慎,单纯的判决未必能得到定纷止争的效果,相反也许会激化矛盾,变成案结事不了。
确定案件处理原则后,承办法官积极主动和当地村支书联系,理清矛盾发生的原委,同时分头耐心听取原被告的陈述,找准双方矛盾的结点。庭审前,承办法官先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亲眷一世,邻居千年”,邻里有了纠纷,双方互让一尺,以和为贵,以情为重。在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下,原被告最终解开了心结,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同时由原告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至此,在承办法官的精心处理下,一场邻里纠纷得以化解,既避免了赢了官司输了人情的尴尬局面产生,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