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汨罗)流浪小伙寻求帮助见财起意 顺手牵羊获刑六个月
分享到:
作者:龙强 巢勇华  发布时间:2017-10-23 17:47:03 打印 字号: | |
  流浪小伙关某与同伴到汨罗某局寻求帮助,见办公室无人竟顺手将办公桌上一台手机盗走。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5月份被告人关某和郑某(另案处理)流浪到汨罗市。2017年5月12日11时许,被告人关某和郑某到汨罗市某局寻求帮助,当二人到达汨罗市某局221办公室时,由郑某敲门并站在门口,被告人关某见房内无人后,进入办公室内将被害人夏某放在办公桌上的一部黑色苹果7智能手机盗走。被告人关某得手后赶紧离开办公室,在二楼的楼梯处,关某将手机递给郑某,二人迅速逃离现场,后被告人关某和郑某将该手机以1800元的价格销赃。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