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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离婚财产难分割 协调各方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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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子云  发布时间:2017-10-25 17:39: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公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分分合合终陌路

  据悉,原告高某和被告漆某都系再婚,婚后两人性格不合,双方于2007年离婚后,经双方亲友劝和,于2009年又复婚。由于没有建立深厚的夫妻感情,复婚后双方之间依然纠纷不断,自2011年开始双方一直分居至今。现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高某诉至法院要求与漆某再次离婚。

  财产难分陷胶着

  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发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是双方共同财产类型较多:1、双方有一栋三层楼房,三楼只有一套住房,二楼为4个大小不一的门面,底下一层为地下室;2、漆某为根雕爱好者,自己创作了八件根雕艺术品,价值不明;3、一个养猪场;4、几亩生态工艺园林。上述财产价值非经评估不能确定,也不能简单分割,加之双方寸步不让,都不愿花钱委托评估,案件一时陷入胶着。

  多方协调促和解

  为此承办法官多方走访,了解情况,并联系了当地的两名人民陪审员和村支部书记一起到法庭来做工作,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和村组的优势,充分化解纠纷。同时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调解,在多方努力劝说和分析下,之前胶着的局面被化解,多方联动后仅花大半天时间,双方同意和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庭协调各方促成调解,不但提高了司法绩效,缩短了结案时间,而且双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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