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与朱某于2011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本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但由于朱某一味贪图享受,欠下高额借款,丈夫周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此时的朱某懊悔万分,却已为时晚矣。
周某与朱某结婚后,朱某采取分期还款方式购买了两部价值共计万余元的高档手机。同时她向公公借了两万元称要买车,实际上以每月5000元租了一台小车,并伪造了假的行驶证,谎骗丈夫和公公说车辆是新买的。日渐,分期还款、车辆租金和日常开销等缺口难以填补,朱某便向外借高利贷,企图借新账还旧账,由于本息欠款还不上,朱某遭到了放贷者的威胁。丈夫周某知晓后,帮朱某偿还了部分欠款,但还有借款未能偿还。
由于放贷者的紧逼和朱某的任性欺骗,丈夫周某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直到这时,朱某才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觉得对周某很是愧疚,但是已经无法挽回。
汨罗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在法院的调解下,朱某同意离婚,婚生子女均由周某抚养教育至成年,婚后两人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偿还。至此,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
法官温馨提示:适当享受生活是人的基本需求,但也需要把握好一个度,要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贪图享受,终会害人害已,持家有度,方能幸福美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