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刷医保资金的案件。被告人谭某是一位某卫生室的乡村医生,他利用医保系统漏洞,获取村民身份信息,盗刷了村民的医保账户资金近4万元。被平江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4月20日期间,在平江县长寿镇某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的被告人谭某,利用医保系统网站只需输入身份证姓名和号码就可以刷取其医保账户内资金的漏洞,从平江县乡村医疗系统的内部网站获取了平江县长寿镇部分村民的身份证信息,并盗刷了这些村民医保账户内的资金。经查,被告人谭某分38次共计盗刷了被害人何某等423人医保账户内的资金,共计金额达39171.8元。
2017年5月初,何某发现自己和家人的医保账户内的资金被盗刷,随即向平江县医保中心举报,医保中心通知谭某说明情况。同年5月12日,被告人谭某向平江县医保中心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医保中心报警。民警于5月18日在被告人谭某的住处将其抓获。
已查明,被告人谭某从村民医保账户内盗刷的资金需上交门诊报销单通过长寿镇中心医院和平江县医保中心审核后才能拨付。被告人谭某在门诊报销单上冒用村民签名通过了审核。被盗刷的的资金,平江县医保中心已分别于2017年3月28日、2017年4月27日拨付至平江县长寿镇中心卫生院。另查明,平江县医保中心于2017年7月将谭某盗刷的资金返还到了各被害人医保账户。部分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对谭某表示谅解。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盗刷他人医保账户内资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谭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谭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盗刷的医保资金仍在相关卫生部门的控制之中,被告人谭某尚未真正掌握该笔资金,其行为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该笔资金已由医保中心返回至被害人的账户,部分受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对谭某的行为表示谅解,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谭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可对被告人谭某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