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着潇洒、举止绅士、出手大方,外地男子出入宾馆、舞厅等场所,专挑中年女子下手,骗取感情和钱财,两江西籍中年男子左某和吴某因涉嫌诈骗被公诉机关提起控诉。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左某和吴某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
左某、吴某为了骗钱偿还债务,二人商议采取与中年妇女“谈朋友”的方法,谎称自己是建筑工地的承建商或股东,二人互相配合获取中年妇女的信任后,再以工程出现特殊情况急需周转资金以向被害人借钱的名义骗取其财物。2016年3月至4月,左某、吴某在湖南省华容县、临湘市诈骗作案二次,骗取现金9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左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第一笔共同犯罪中,吴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左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在第二笔共同犯罪中,左某起了主要作用,是主犯,吴某起了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二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吴某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