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智能科技的普及,手机微信绑定银行卡已成为普遍,手机被盗破解密码,造成失主财产损失的案件屡有发生。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利用微信转账实施盗窃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6月29日11时许,在平江县长寿镇某服装店内,员工刘某趁老板陈某不注意,将老板放在店内桌子上的一台vivo牌X9P手机偷偷藏了起来。随后在厕所中拿出陈某的手机,利用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陈某账户内的10213元转到自己的卡上。经鉴定,被害人陈某被盗手机价值2340元。案发后,刘某归还了被害人陈某的手机,其家属退赔10213元,陈某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对刘某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刘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帮管条件,平江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