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知道吸毒是犯法的,没想到让别人在自己车上吸毒也是犯法的……"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钟某悔不当初。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7年3月17日晚8时许,被告人钟某驾驶小型面包车,搭载黎某、王某、邱某、易某四人前往平江县梅仙镇玳璋村。黎某和易某下车找到陈某(已追诉),向其购买了一小包毒品冰毒。二人返回后,被告人钟某驾驶其面包车往平江县梅仙镇三里村方向行驶,并将面包车停放在学校附近的山上。后黎某、王某、邱某、易某四人在被告人钟某的面包车上吸食了从陈某处购买的毒品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他人吸毒而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钟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刘高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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