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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法院开展岁末攻坚夜间专项执行行动
——活动首夜即司法拘留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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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鹏  发布时间:2017-11-08 17:39:05 打印 字号: | |
  • 李某刚、陈某被依法拘留
  • 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 陈某(右一)主动配合法院工作
  日前,临湘市人民法院启动岁末攻坚夜间专项执行行动,活动首日专攻涉民生执行案件,往返临湘城内、儒溪、乘风、桃林、忠防五地120余公里,将四名因拒不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的“老赖”司法拘留。

  2016年4月,被执行人李某建房,将建房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又将装模业务分包给没有资质的被执行人李某某,李某某雇佣申请人杨某装模,因跳架断裂,杨某摔在地上,经诊断为右胫腓骨下段骨折,九级伤残。该案经临湘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赔偿27525元,陈某赔偿48168元,李某某赔偿41287元,杨某自行承担20643.7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陈某分别支付16400元、11500元,被执行人李某某分文未付,杨某便向临湘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多次找到三名被执行人,责令支付赔偿款。被执行人李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李某某、陈某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但协议到期后,李某某与陈某均未履行,并经法院执行人员多番寻找未果。

  2017年10月30日晚,临湘法院执行局干警在乘风乡石岭村抓捕被执行人肖某(另案当事人)时,承办法官接到申请人杨某电话举报,称李某某与陈某均在家中。执行局干警便迅速将被执行人肖某抓获送往拘留所后,驱车火速赶往桃林、忠防将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某抓获。

  在抓捕被执行人陈某时,陈某躲在家中三楼的阳台外延,现场情况十分危险,执行局干警采取果断措施,向其表明来意、阐明利害、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下,陈某终于放弃抗争,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接受司法拘留的处罚。不久,三名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某、肖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强硬的执行措施,已如数履行义务,被提前解除拘留。

  另外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也在活动首日被司法拘留十五日。

  近年来,临湘法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白+黑不间断执行”工作方案,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机制创新为依托、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以执行监督为依靠,形成“黑名单”、“拒执罪”震慑老赖工作机制,努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特别是对涉民生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快立快执,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司法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了诚信临湘建设。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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