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养儿防老”,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一种法定义务。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仅用10天时间成功执结一起拒不支付赡养费的案件,让年逾65岁且身患帕金森综合症的老人何某获得了赡养费,维护了法律尊严,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
何某军系何某的亲生儿子,2016年,父子两人因邻里纠纷产生嫌隙,何某军不再支付赡养费,导致身患重病的何某没有了收入来源,生活无以为继。无奈之下,何某于2017年一纸诉状将其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同年8月24日,法院依法判决何某军限期向何某支付2016年、2017年的医药费合计6000元。判决生效之后,何某军一直未履行义务。何某于2017年10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法院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电话与何某军联系,希望他念及亲情,主动履行赡养义务。但何某军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还挂断执行人员的电话,蓄意躲避执行人员。然而申请执行人何某的生活经济状况容不得执行人员半点迟缓。10月20日,法院执行人员向何某军发出最后“通牒”,若是再推脱责任,将立刻对其司法拘留,何某军这才意识到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严重性,并于次日主动将医疗费交付父亲何某,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