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
二被告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分享到:
作者:岳阳中院  发布时间:2017-11-28 15:17:11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一)
  • 庭审现场(二)
  • 被告人家属旁听(一)
  • 被告人家属旁听(二)

1128 日上午,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彭宇华李明哲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彭宇华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判处李明哲有期徒刑年,剥夺政治权利年。彭宇华李明哲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5月,被告人彭宇华湖南省长沙市创建两岸牵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发展员。同年9月,被告人李明哲加入逐渐成为骨干成员。同年11月,彭宇华两岸牵手更名为围观中国在与李明哲等人沟通后,彭宇华制定了近两万字的“梅花计划”,确立了建立政党、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终极目标,提出以网络为载体建立覆盖全国的五级架构2017年达到100成员的阶段目标。20121123日至25日,彭宇华召集史旭鹏、叶阳聪(均另案处理)等在湖北省武汉市开会确定成员分工,由彭宇华任执行经理,李明哲任执行副经理。201212月初,围观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后担任该群的管理员、群主。2013以后李明哲等相继筹建多个QQ群组,成员最多时达2000余人彭宇华李明哲通过QQ群等撰写、转发诋毁、攻击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文章、书籍、视频等,煽动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两名被告人利用创建的QQ群,有针对性设定围观主题,组织群成员对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炒作李明哲多次前往内地城市,参与当地群成员等人聚会,散布抨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并通过QQ空间、脸书、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并明确表示排斥暴力革命”。

2013年下半年开始,被告人彭宇华因与被告人李明哲等人产生矛盾原因,逐渐淡出围观中国”“围观华南系列群。20142月以后,彭宇华停止了对相关QQ群的维护和管理,放弃了梅花计划的推广和实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成立非法组织,策划颠覆国家政权的计划、方法、步骤,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其行为均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彭宇华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根据彭宇华李明哲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彭宇华系首要分子,李明哲系积极参加者。彭宇华李明哲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彭宇华中止犯罪行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彭宇华李明哲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代表共30人旁听了宣判。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全程视频播报了庭审宣判实况

宣判结束后,根据被告人彭宇华、李明哲家属的请求,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责任编辑:李艳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