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岳阳讯 一直十分依赖的“姐姐”庄某拿着毒品敲开了自己的房门,称吸毒可以减肥,万某相信了。近日,华容县法院一审判决,庄某犯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来自四川的万某初中辍学出来打工,务工时认识了来自湖北的庄某。未成年的万某对大自己十多岁的庄某很依赖,觉得她对自己照顾有加。随后,万某跟随庄某来到湖南,还住在了庄某的出租房内。今年7月31日傍晚,庄某从自己的卧室内拿出吸毒工具和甲基苯丙胺结晶体(冰毒),来到万某的卧室,以吸食毒品可以减肥为由要万某一试,随后万某用烫吸的方式吸食了毒品。
法院审理认为,庄某以吸食毒品可以减肥为由,引诱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罪。其引诱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应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本报记者周凌如通讯员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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