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中院民二庭依法从快审结了一起破产案件。
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但一直未办理注销手续的企业,被称为“僵尸企业”,岳阳市正宇经贸有限公司(简称为“正宇公司”)就是其中之一。正宇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停业,且未年检,2011年5月30日被吊销营业执照,沦为“僵尸企业”。
法院受理此案后,经查明该企业资产仅有17万元的对外债权,因多年未催收已超出诉讼时效,事实上无法收回,而对外负债就有近400万元,其中还包括二家银行债权。
2017年9月25日裁定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承办法官督促管理人在最短的法定公示期内完成了全部清算工作,11月28日裁定宣告破产。11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上向债权人通报了清算结果。鉴于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无财产可供分配,经债权人一致同意,由管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当场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岳阳中院从受理到审结此破产案件,仅用时二个月,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改革和“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今后继续大力推进“僵尸企业”清理树立良好先例,也为银行处理呆账、坏账,保障金融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