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凡是做生意,双方都讲究个你情我愿,但临湘一女子章某,为牟取暴利高价承包工程,多次前往工地大闹,阻碍工程正常进行,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结果。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章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拘役三个月二十七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2月份,深圳某建设公司在临湘市通过招投标中了临鸭公路跨京广铁路大桥工程。该公司已将跨铁路桥下一段石头驳岸,口头协议以每立方170元,总价约人民币25 500元发包给了李某。但章某以该驳岸征收的土地系是自己的土地,应将该公程承包给自己为由,强行要以每立方米280元,总造价人民币42000元将该工程包给自己,多次到该工地阻工,致使李某无法施工。
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某,采取阻碍施工的威胁方法,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经综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