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平江)丈夫家暴致伤妻子 散了家庭又获刑
分享到:
作者:艾方方  发布时间:2018-01-17 11:59: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对打伤妻子的冯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6年10月5日上午8时许,在平江县某鞭炮厂内,冯某与妻子杨某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发生肢体纠纷,冲动之下,丈夫冯某一拳将妻子的鼻子打伤。经平江县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杨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冯某打下去的这一拳,不仅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更是伤透了妻子的心,2017年6月,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对于致伤杨某,冯某及其亲人赔偿了被害人杨某经济损失2万元,并取得刑事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冯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冯某和家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司法机关的社区评估意见、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可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平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自2016年3月,我国实施《反家暴法》以来,平江法院严格贯彻立法精神,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切实保护婚姻家庭纠纷中受害方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致力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韩爽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