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告自本月起,每人每月支付两原告赡养费300元,原告今后发生的医疗费,凭实际支出票据由三被告平均分担……”,岳阳县毛田镇白水村党员活动室座无虚席,岳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在这里设置的庄严而又简陋的巡回法庭准时开庭,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现年66岁的方爹1991年入赘与李娭毑结婚共同生活,共同抚育继子女及婚生女,将三被告送读完婚、成家立业,现如今年迈体弱,无经济来源,得不到被告经济支持,向法院起诉要求三被告共同支付赡养费用。
本案开庭前,承办法官多次上门了解案情,考虑到两原告年纪偏大,身患疾病,行动不便,也为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民三庭决定将该案定在老人所在的白水村巡回开庭。法院副院长肖志军亲临现场指导,毛田司法所、白水村村支两委高度重视,全力做好配合。
庭审现场,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了原、被告的陈述和辩解,并详细询问了到场子女对老人赡养问题的意见,在综合考虑原告的子女状况、经济收入情况及当地消费水平后,着重开展调解,对三被告动之于情、晓之于理、析之于法,最终当庭达成一致协议,法庭当场制作了调解书,一家人的手重新握在了一起,三兄妹均表示今后一定好好赡养两位原告,让老人安享天伦。
庭审结束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资深高级法官付建军结合审判实践,就该院今年来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强化便民、利民工作进行了说明,并有针对性地讲解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现场接受咨询,解疑答惑,受到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过了午餐时间,仍有一些旁听群众久久没有离去,还在热情地议论,认为岳阳县法院这种审判方式好,让老百姓都能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法律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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