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 李平江 梅耀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是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流传千古的抒怀。
近年来,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秉承“先忧后乐”精神,写就司法为民新篇章。
以“繁简分流”缓解案多人少矛盾
“以前一起案子结案至少要几个月,现在不到50天就可以结案,司法效率大大提升了。”在岳阳楼区执业的曹凌云律师,在办理一起民事案件时深有感触地说。
岳阳楼区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为破解这一矛盾,从2016年5月开始,该院逐步推出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模式、裁判文书简化样式等改革举措。在立案和审理两个关键环节中推行“繁简分流”。在立案过程中通过诉讼辅导、诉前调解、立案登记和诉讼服务等,以诉调对接中心为枢纽进行有效对接,以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实质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推出类案并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同时还配套进行了裁判文书样式简化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庭审时间和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同类案件前后对比缩短了将近2/3;办案数量明显增多,2017年全院办结12892件,同比增加14.8%,在全省排名第九。
通过改革优化审判程序,当庭宣判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2017年6月,该院获评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获此殊荣的基层法院仅4家。
运用司法手段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问题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民生问题、政治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工作要求。岳阳楼区法院主动运用司法手段,守护好绿水青山。
2016年1月21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何某某等7名被告人“洞庭湖毒鸟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告人何某某等7人,在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采取投毒方式,非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天鹅和白琵鹭及其他野生候鸟,被告人李某等人帮助何某某购毒并全程负责对毒杀的野生候鸟进行销售,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岳阳市林业局提出的53553元的赔偿请求中,对现场查获的63只野生候鸟的核定价值予以认定,造成的损失根据各被告人在犯罪过程中所起具体作用,分别由7名被告人分担。
此案成功入选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和湖南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该案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荣获首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
近年来,该院不断探索创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东洞庭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指派学有专攻、业务精通的青年法官组成专门审判团队,集中专司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
人性化审判未成年人案件
近年来,该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方针,依法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帮助未成年被告人改过自新,收到良好效果。
该院从制度入手,先后实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审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制度,为审判职能发挥提供制度保障。针对犯罪主体特点,法院专门邀请熟悉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关心未成年人成长的女性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女性特有的亲和力,全程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调查、审理、回访,更好地发挥审判的教育作用。
同时,法院对于判处实刑的未成年犯,根据个案特点,形成专门报告,及时向监管单位通报,便于他们有针对性地改造。办案法官还定期进行回访,了解服刑人员思想及改造状况,与学校、社区共同制定有效的帮扶措施。对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人,法院积极建议或商请有关部门,帮助重返校园或进行社会就业。
2017年,该院以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为蓝本,改编拍摄了法治微电影《妈吗》,在各大电视、网络媒体广为传播,反响强烈,荣获湖南省法治微电影评选活动一等奖。
链接地址:java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