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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中院)执行线上的“讲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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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1-31 11:20:04 打印 字号: | |
付胜芳(右一)在广东中山追踪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施工现场

法制周报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艳

    “老付,恭喜你啊”。1月25日,岳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付胜芳被评为“2017年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的喜讯传来。相对于对同事、亲友的兴奋,付胜芳却显得有些低调。“珍惜荣誉,努力工作,不忘初心”。 付胜芳的真诚与谦虚,一如既往。

    从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到执行局副局长兼执行庭庭长,30余年的工作历练,为付胜芳增添了沉稳、担当、低调的印记。转入执行工作岗位9年,他带领同事共执结案件近2000件,执结标的近20亿元,执行案件质量评查连续5年居全省法院第1。除指导团队办案外,还带头承办重大疑难案件,9年间,付胜芳个人执结案件300余件。

    “老付执行办案很‘讲究’,自有一套”。岳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聂晴晓评价付胜芳办案既讲究法律上的遵循又讲究程序上的规范,“再结皮(岳阳方言:难办)的案子、再狡猾的老赖在他面前,也只得乖乖就范”。

    讲究敢于碰硬

    敢打硬仗、敢于较真、勇于担当是付胜芳工作作风的一面旗帜。面对标的大、案情复杂的执行疑难案件,付胜芳说,不仅要有一股“拼命三郎”的精神,还得有点泼辣劲。

    “喝洞庭水,执全国法”。这是一位远在云南的当事人送给付胜芳的锦旗题词。

    在一项工程建设过程中,昆明市嵩阳县居民李某与岳阳市某兴公司因项目建设问题产生纠纷,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经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中院委托至岳阳中院执行。

    案件受理后,付胜芳认真分析了案情,“不能因为申请执行人是外地人,被执行对象是岳阳本地公司而拖延执行”。在案件研讨会上,他反复强调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与双方当事人多番电话沟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后,付胜芳与同事奔赴某兴公司了解情况,对其阐明法院执行的利害关系。

    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仅用1天时间就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向。随后,他马不停蹄地组织当事人双方签订和解协议。当申请执行人李某收到115万元执行款时,紧紧拉着付胜芳的手,感激地说道:“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这起拖延了几年的官司,在你们这里这么快执行到位了。”

    “尽管我们喝的是洞庭水,执的却是全国的法律法规”。付胜芳常说,只有一身正气,坚持公平公正,才不愧为人民法官这个光荣的称号。在付胜芳的带领下,在全省法院执行异议案件中,岳阳中院连续3年无发改。

    讲究规范执行

    注重规范,讲究执行工作的程序合法合规,这是付胜芳在执行工作中的执着坚守。

    在执行龚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案中,房地产开发公司偿还部分欠款后表示无力偿其余债务。付胜芳及时向被执行人下达了财产申报令,但被执行人所申报的开发房屋大多已经出售给个人,并且提供了有效的证据,由于办证的原因还挂在该公司的名下,看起来真正可执行的财产寥寥无几。

   “房地产公司很有可能在使‘苦肉计’”。付胜芳通过认真思考和琢磨,组织执行人员研究对策,明面上先依法查封该公司名下的房产。同时,安排人员加紧在岳阳和长沙两地对该公司和担保人的股权、土地、车辆、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查封,短短几天内便冻结了被执行人和担保人40余个银行账户,查封了被执行人在长沙的1处住房,并对被执行人实施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的联动制裁。

    慑于法院的快速反应,被执行人赶紧筹措资金还清欠款,使得这件有可能成为积案的案件执结完毕。

    作为一个有完美主义倾向的人,付胜芳总是力求每1件案件的完美无憾,这也养成了他爱琢磨爱动脑的习惯。执行庭每执结一件案件,他都要求认真总结经验,安排承办人做经验推介。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执行庭边执行边学习的热潮不息。

    结合工作实际,付胜芳还提出制定《执行实施案件办案分段制约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执行工作的具体意见》《执行便民措施27条》《黄牌警告停职待岗制度》等多项工作规章制度,对干警实行工作量化、责任细化、优劣明化的管理,对执行人员的办案数及质效,实行评查、讲评、排名和通报,鼓励执行人员多办案、办好案和办精品案。

    同时,他还力主推行主执法官及执行助理制度,实行交叉办案制度,充分调动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得以兑现。通过加强管理革新方法,办案讲规范、讲程序,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近4年来,执行庭及他本人所办案件,不仅无发改,也无当事人上访。

    讲究效果“双赢”

    换位思考,实现“双赢”,是付胜芳心中永不失衡的砝码。

用付胜芳的话来说,案件执行离不开明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执行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及时履行义务,促成当事人双方达到“双赢”的效果。

    要实现这样的执行效果,除了考验执行承办人员沉稳的心理素质和巧妙的说服组织技能,还考验抓住案件主轴和重点的能力。

    某房地产公司在岳阳小有名气,为扩大经营需要,曾向某银行借款近5000万元,到期却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双方经过长期的交涉无果,矛盾激烈。银行向法院递交诉状,经审理裁判后,又立即申请强制执行,本金及利息合计的执行标的达6000余万元。

    隶属于该房地产公司的执行标的物中,某商贸大楼正处于岳阳市区的步行街。作为当地的地标式商场,已整体出租给某商业公司经营,商业经营正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听闻商场可能涉及整体拍卖,300多户商户联名提出法院必须考虑他们的权益。

    “如果将大楼拍卖处置,势必造成经营商户的混乱,影响商业公司以及诸多租户的发展。商业公司想购买标的物,却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的资金”。针对案件困局的研讨,反复来回了好多轮。付胜芳最终提议,由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和商业公司共同购买。经过与房地产公司、商业公司以及银行3方近2个月的协调谈判,付胜芳率承办人员主持调解,分头上门说服,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引入资金,最终成功化解了这一执行难题。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得以实现,又确保了商业公司的正常经营,实现了当事人双方以及租赁方的利益兼顾,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在一次法院执行案件的回访期间,该案双方当事人会面时和洽交谈的画面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回忆那次纠纷化解,“出于各自利益的考虑,当年的谈判不乏跳起来拍桌子、红着脸大嗓门的情况,但只要有付局与法官们在场,我们心中都相信案子会往好的方向发展。事实也果然如此。”

    讲究乐于担当

    “不得辜负工作使命,不敢忘记家庭责任”。谈起工作30年来,家庭事业两相兼顾的经验,付胜芳说“不是说工作不累,也不是说生活容易。但人总该要负重前行,有点追求”。

    执行工作劳心费力,付胜芳在执行岗位的9年工作间,一直保持高强度工作,但从叫过苦和累。将有限的精力集中投入到工作中,以诚恳的态度热情地为当事人服务。凡付胜芳承办案件的当事人,没有一人对他的敬业提出过异议。

    同时,付胜芳乐于挑起家庭的责任。作为独子,老母亲年近9旬,平时最爱收拾家务、拾掇花草,这也是付胜芳每周必陪伴老人家做的事情。爱人去年连续做了两次大手术,闲时整理家务,照顾妻子,付胜芳乐在其中。这名驰骋执行战场的刚毅汉子,留给家人的是无尽的体贴与温润。

    也正是出于对工作、家庭的负责,付胜芳始终两袖清风。无论是曾经在审判岗位,还是现在的执行岗位,他始终牢记法官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不是个人谋利的私器。除了自己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外,还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约束全庭人员做到当事人请不到、送不受。

    付胜芳,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一名优秀法官的清正与廉洁。正是如此,他连续8年被中院评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岗,被省高院评为国企改制服务先进个人,被中院记3等功1次,被岳阳市政府记2等功1次。2012年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办案能手,201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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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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