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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PS伪造资料 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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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戈嘉静  发布时间:2018-02-01 11:11:02 打印 字号: | |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两减免,三补贴”中一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为了帮助农民减轻农业生产负担,促进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有些不法分子却对国家农机补贴款动起了“歪脑筋”。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对涉案四名被告人均判处了不同程度的刑罚。

  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杨某甲、胡某、陈某、杨某乙四人筹集资金购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之后虚构屈原管理区河市镇某村二十九位农户购买上述农机的事实,利用PS“人-机”合成等方式伪造申报农机补贴的相关资料,申报套取农机购置补贴款,每台骗取国家补贴7700元,共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款2233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杨某甲退回违法所得41100元,被告人胡某退回违法所得100000元,被告人陈某退回违法所得41100元,被告人杨某乙退回违法所得411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甲、胡某、陈某、杨某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杨某甲、胡某、陈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杨某乙起次要作用,系从犯。被告人杨某甲、胡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杨某乙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本案案情,结合屈原管理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可对四位被告人适用缓刑。

  综上,该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杨某甲、胡某、陈某、杨某乙,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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