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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平江)低保存款无故消失,银行被判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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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2-07 10:40:22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李女士曾在银行办理了一本低保存折,后来她发现存折里的存款多次被系统自动扣划,账上的1311.7元不翼而飞。于是,李女士向平江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银行被判承担李女士的全部损失。

    银行查明,李女士的账号被从其附属卡内分28次通过财付通快捷方式支付1311.7元。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专业的储蓄机构,因其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实原告在其营业所内办理了银行卡,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原告账户内通过其他银行卡消费的款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由被告某银行赔偿原告李女士存款1311.7元。

    本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彭晴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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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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