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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汨罗)建微信群发红包赌博,情侣获刑三年
半年获利66万 法院: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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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2-08 08:23:39 打印 字号: | |

    本报2月7日讯 建微信群抢红包,发红包,岳阳汨罗一对情侣组织人员以抢红包“踩雷”的方式进行赌博,短短数月获利60多万元。近日,汨罗法院审结了这起开设赌场罪案件,这一对情侣均获刑三年。法官提醒,不管是微信群还是其他方式,建立赌博网站接受投注或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都属于“开设赌场”行为,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按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件

    建微信群赌博,抢66万红包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6月19日期间,雷某伙同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微信中的抢红包功能,建立一个微信红包“踩雷”群,并拉了约58人进入该微信群中。该群的游戏规则为:群成员在该群发30元至200元微信红包供9人抢,发红包的同时在红包上注明尾数,如果有人抢到的金额尾数是发包人设定的尾数,就是踩中了地雷,必须赔给发包人发包金额的1倍或1.2倍现金。

    雷某、陈某以“浩越A”“果里”“金牌王妃”等微信号在该“踩雷”群内参与抢红包赌博,其中“金牌王妃”微信号在群内抢红包时,即使踩到了雷,也不用赔红包。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某手机提取的数据体现:自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20日22时许,“金牌王妃”共计抢到的微信红包总额662592.18元;通过微信提现的方式提现至手机绑定的兴业银行卡的总金额为564912.57元。

    【判决

    构成开设赌场罪,两人均获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移动终端设备建立微信群,组织人员以抢红包“踩雷”的方式进行赌博,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两人在开设赌场犯罪中系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雷某、陈某认罪态度较好,部分赃款被追回,可对两被告人从轻处罚。被告人雷某、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没收雷某、陈某违法所得186040元,由汨罗市公安局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都属于“开设赌场”行为。同时,如果有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或是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还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陶立安 陈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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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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