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吴法官了,我们还是相信法院、相信法律。”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在被告邓某某家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连声道谢,将法官送出家门。
原告高某与被告邓某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双方都是二婚,各带一个女儿。随着时间的流逝,这来之不易的缘分逐渐被生活的琐碎磨灭,高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而邓某某去年2月份因做肺部修复手术丧失劳动能力,要求高某放弃财产才同意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赶到邓某某住所送达相关材料,并核实其病情。考虑到邓某某卧病在床,每天要吸氧多个小时,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其家中,并通知原、被告双方女儿到场。经过简单地布置,被告卧室变成了一个简易法庭,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开展了。
为了圆满化解纠纷,承办法官提议原、被告及其各自女儿面对面进行交流,同时利用双方亲友都在场的优势进行“背对背”调解。“夫妻一场不容易,况且你们是走过28年的半路夫妻,不能好聚,也要好好分手。”经过法官一番劝说,原本争执不下的双方最终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夫妻共同财产自有份额,被告放弃共同债权的自有份额。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订调解书,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