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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酒后无证驾驶伤人 大胆司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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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成  发布时间:2018-02-08 09:45:58 打印 字号: | |
  晏某绝对没有想到一次酒后开车不仅让自己赔掉了存款、抵押了房子,还险些锒铛入狱。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7年2月10日晚,晏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经过华容县某路段,因忽视行车安全,刹车时从两名行人中间穿过,当场将两人撞倒,致两人受伤,其中一人重伤。案发后,晏某积极送伤者就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与伤者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因而发生致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年关将近,机动车驾驶人必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然终会害人害已。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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