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名单公布,岳阳中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王婷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王婷,女,1992年6月进入岳阳中院工作。2001年调入立案庭工作至今,在平凡的立案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赞誉,2004年被评为岳阳市优秀政法干警,2013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2014年-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办案能手。
在立案过程中,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来回跑路次数,王婷耐心为当事人做好释明工作和宣讲法律,正确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对确有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的当事人,指导其办理申请缓、免交诉讼费的相关手续,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在审理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案件的过程中,王婷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严把程序关,审结的程序案件做到该维持的坚决维持,该移送管辖的坚决移送。十七余年来办理的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