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9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三名从平江赶来的农民工热泪盈眶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说“真是太感谢湘阴法院了,有了这点钱我们就可以过一个好年了。”
据悉,该三名农民工系在湘阴县白泥湖乡杨某所经营的船运公司工作,因杨某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严重亏损,之后杨某以多种理由拖欠三名农民工的工资。无奈之下,三名农民工只好向法院起诉。
该院受理该案,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判决生效后,被告杨某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予理睬,三名农民工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通过各种查控措施,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眼看春节将至,为了能在春节前夕帮农民工讨回工资,该院执行局成立专门执行小组,加班加点工作,执行法官多次往返被执行人家中进行协调,多渠道深入调查、挖掘线索,并进行法律教育和诫勉谈话。在执行法官的多重努力下,在2018小年这天,被执行人杨某与三名农民工达成执行和解,同意支付一部分劳务费2万元整给三名农民工。
虽然劳务费金额小,但执行效果良好。据了解,该院将利用年关执行优势,进一步大力度开展拖欠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劳务费等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涉民生案件实施“快立、快审、快执、快兑现”的四快原则,确保农民工等弱势群体能够拿到血汗钱,安安心心回家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