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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丈夫与他人起纠纷 妻子持刀划伤对方获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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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高妮  发布时间:2018-02-26 16:54:49 打印 字号: | |
  丈夫与人起纠纷,妻子前来帮忙,竟用刀将对方划伤。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7年4月28日21时许,汤某丈夫与被害人卓某发生纠纷在平江县天岳派出所调解处理期间,妻子汤某前来帮忙,与被害人卓某发生争执并互相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汤某用一把折叠小刀划伤卓某的左手手背。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卓某左腕尺关节囊破裂并关节开放,左尺侧腕伸肌腱断裂,左小指固有神经肌腱断裂,左尺神经腕背支断裂,左尺动脉腕背分支断裂,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其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被告人汤某已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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