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节。岳阳县一村民付某在田中烧稻草时,引发森林火灾。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付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1月1日下午2时许,付某来到自家田中将稻草堆积在田中间,准备焚烧稻草,燃烧的稻草被风吹到田边的山上,引发大火。付某随即找人帮忙救火,下午4时多,火被扑灭。经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3.78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3.78公顷。案发后,付某与被害农户达成了赔偿协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因过失引发火灾,导致过火有林地面积达3.78公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失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森林火灾无小事,要从思想上建立起一道防火线,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