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汨罗法院执行局通过“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促使一长期欠钱不还的“老赖”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刘某向汨罗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刘某从事护角线加工,2015年底张某与刘某发生业务往来。2017年1月,经结算,张某还欠刘某16000元,并向刘某出具了欠条。刘某多次催讨未果后,诉至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偿还了2000元。汨罗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向张某支付欠款14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绝履行,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均未能查到张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与张某的电话沟通中,张某明确表示拒绝执行。对此,汨罗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张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将其相关信息向社会予以公布,希望通过诚信惩戒的方式促使张某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义务。
上了失信黑名单后,张某不能坐高铁,不能坐飞机,办理银行贷款也被拒绝,年前,张某在体验到寸步难行的滋味后,主动与刘某联系表示愿意和解,并清偿了全部债务。
据悉,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汨罗法院有效利用诚信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打击,促使当事人主动履行,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