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校车搭载学生老师人数达41人。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皮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7年9月11日许,皮某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驾驶专用校车(该车核载人数为19人)从华容县某村开始接送学生,途中接到老师学生共计41人,当车行至华容县某街路段时,被华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皮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校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校车安全意义重大,关乎学生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现校车超载违规必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