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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无声的调解
湘阴法院“笔对笔”调解聋哑人离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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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玲  发布时间:2018-03-12 09:27: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的工作人员用“笔对笔”交流的方式,耐心调解了被告为聋哑人的离婚案件,让一对分居十五年的“名义”夫妻得以和平分手。

  原告陈女士经人介绍与被告黄某相识,黄某系聋哑人,一直单身。陈女士与黄某交往中认为黄某虽残疾,但为人忠厚老实,是生活的好伴侣,在交往不久后便与黄某登记结婚,并到黄某家中共同生活。生活一年多后,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两人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陈女士便负气离家外出,黄某因为不能说话,分居期间无法跟陈女士打电话,也因感觉陈女士脾气太大,没有主动去接陈女士回家。不曾想,夫妻这一分就是十五年。陈女士自觉与黄某分居时间太长,夫妻之间有名而无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庭工作人员在去黄某家送达时得知黄某的具体情况,便在黄某家中先用笔与黄某交流,决定先了解一下黄某的想法再开庭审理。书记员写道:“黄某,你会写字吗?”黄道写道:“我不会说,但我会写。” “那好,根据陈女士写的分居情况,你是否愿意与她解除这桩分居多年无夫妻之实的婚姻呢?”“法官,我现在还想不通,我要考虑一段时间,开庭时再来法院跟你们谈我的意见”。

  开庭当天,法官先主持庭前调解。法官、书记员和黄某一人一沓纸、一支笔,你写来我道去,以文字说话。起初黄某并不同意离婚,他认为陈女士这么多年没有尽到妻子的义务好好照顾他,要求赔偿十五万才同意离婚。法官和书记员把陈女士身患疾病、居无定所的困难情况用笔写给黄某看,劝黄某“不爱就放手、好聚好散、再见还是朋友”。经过整整一上午的文字交流,在法官和书记员与黄某写下满满的六页纸之后,黄某终于写道 “法官,你们的耐心感动了我。我同意离婚,没有条件”。

  初春,窗外飘着绵绵细雨,春风轻拂窗面,调解室内暖意微熏,拿着调解书的陈女士和黄某互相给了对方一个微笑,离开时,陈女士对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衷心的感谢。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办理民事案件无非“悉心”二字,只要多用耐心、诚心、细心对待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当事人,相信所有矛盾都能化干戈为玉帛,每个民事纠纷的处理都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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