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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临湘)幸福街上的“幸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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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14 08:13:43 打印 字号: | |

    法制周报记者 曾雨田 通讯员 李彬 陈希

    “以前我也碰到过欠钱不还的情况,可是我一点办法都没有,通过这次旁听,坚定了我用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的信心。” 听完庭审,坦渡镇的居民老李笑着说。

    近日,临湘市羊楼司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了坦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开庭调解了一起涉农买卖合同纠纷,30多名群众自发旁听了该起案件审理情况。

    法庭搬到调解委员会

    2012年5月至2013年7月,被告余某多次从原告张某处购进饲料。2014年1月1日,双方进行货款结算时,被告余某拖欠原告张某饲料款14.6万元,约定在2016年1月1日前偿还,若到期未偿清,被告余某将按年利率10%支付逾期利息。

    时至去年5月,被告余某仅偿还欠款5000元。张某将余某诉至法院,要求余某支付所欠饲料款和相应逾期利息。审判员贺伦明在悉心听取双方诉求后,通过宣传法律知识和教育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在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老张这一下子算是给我立了榜样了,法官好样的!”“在家门口开庭真是太方便了,不用我们来回折腾跑来跑去,法官们真是贴心呐!”旁听群众也对法院的工作连连称赞。

    三调联动减少纠纷

    据悉,羊楼司法庭高度重视诉前调解工作,三调联动。与各村调委会直接无缝对接,主动邀请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将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基层。近年来,法庭辖区纠纷数量呈现明显回落态势。

    此外,羊楼司法庭对涉农纠纷开设绿色通道,采取加大诉讼指导力度,增加巡回办案场次等措施,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均做到快审快结,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人员分工优先,案件排期优先,后勤保障优先,适用小额速裁等程序,保证及时结案。

    “便”字当头、“快”字挂帅、“调”字求和,做百姓的贴心人。秉承着这样的工作理念,临湘市幸福街上的羊楼司法庭,被当地人亲切地称为“幸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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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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