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却以做生意急需资金为由,骗取朋友许某、杨某钱财用于炒期货。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13年,肖某经朋友介绍在不具有期货经营资质的某投资平台网站上炒期货,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为凑钱炒期货翻本,2013年1月,肖某找到朋友许某,以自己在外面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借款20万元并许诺高额月息。之后其将借款中的一部分投入炒期货,另一部分用来支付月息。2013年5月,肖某又以同样的方式找许某借了20万元。2013年12月,许某见肖某息钱给得爽快,在肖某以买门面资金出现缺口时又借给肖某20万元。2013年7月,肖某又以与他人合伙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找到朋友杨某以月息4分借款20万元,杨某提出要抵押担保。肖某为顺利借款,窃取了哥哥肖某甲的房产权证,并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卡一起抵押给杨某。大量的资金投入并没有给肖某带来收入反倒一再亏损,几笔钱都在期货市场打了水漂。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