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提升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有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稳步深入开展,3月16日至17日,君山法院与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合作举办第二期法学理论培训班。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勇和该院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以及邀请的君山区人大相关人员、人民陪审员代表等48人参加了培训。
随着房地产建设、土地流转、环境保护等案件不断增多,审判中面临的财产保全、损失评估、债权分配等问题亟待解决,新形势、新问题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君山法院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推行“人才培育三年计划”,立足实际需要,充足经费保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对内采取导师制,由资深法官传帮带;对外与高校联合办班,针对司法实务中面临的问题,邀请专家授课及时解惑释疑。通过营造浓厚氛围,该院朝着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的目标不断前进。
据悉,今年的培训班是该院法学理论培训班的第二期,通过收集整理法官意见,有针对性地选择课题,邀请资深法学专家进行授课。3月16日上午,由湖南理工学院政法学院徐祖林副教授围绕《合同法司法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等,就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条文产生的相关背景、理解与适用,以及对格式合同、一物多卖、处分权、形式变更等与实务相关的司法解释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回应了审判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3月16日下午,由中南大学余卫明教授主讲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君山法院的洞庭湖环境资源法庭于1月18日揭牌成立,跨区域管辖洞庭湖流域环境污染案件,相关审判工作还处于起步和摸索阶段,对于这类诉讼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区别、损失评估鉴定、证据保全等问题,在当天的课堂上,余教授都予以了深入浅出的解答,该院法官均表示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