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司法行为,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从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办案纪律、岗位纪律、财经纪律、“一岗双责”七个方面,规范干警的行为,坚守案件无冤错、队伍无违纪、安保无事故、舆情无炒作“四无”底线。
“七个严守”主要涵盖:坚持党对法院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绝对服从组织人事管理安排;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不断强化执纪力度;坚持依法办案、规范法官行为;强化舆情风险意识,杜绝“六难三案”;严肃会风会纪和上班纪律,严格实行请、休假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实报实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等方面内容。同时,也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作了强调,要求领导干部既要管业务也要管作风。对干警违纪违规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干警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