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多次与他人合作网购仿冒工艺品充当正品出售给老年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310600元。近日,云溪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被告人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6年10月至12月间,被告人夏某与何某(已判刑)合作开展诈骗活动,二人以所谓上海国际收藏家协会会长的名义,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能参加拍卖会吸引被害人,骗得被害人高价购买其从网络上购买的廉价仿冒工艺品。二人在合作期间主要由夏某联系客户,何某在网上购买工艺品,共诈骗5名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共计人民币310600元,除去开支等夏某共分得76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夏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老年人是诈骗案件的主要受害者,各种诈骗电话、短信让老人上当,造成了严重的财产损失。预防诈骗,不仅需要老年人擦亮眼睛,认清诈骗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防范能力,避免上当受骗,也需要全社会关爱老年朋友,注意提醒老年人,发现老年人有上当受骗的要尽早提醒,让老年人知道骗子常用的伎俩,不要让老年人因为对信息科技的不了解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