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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溪)反传统的衡平法思想
——《法律的正当程序》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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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闾敏  发布时间:2018-03-21 08:03:17 打印 字号: | |
  丹宁勋爵近六十年的法律生涯,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丰硕的法学研究成果让人们相信“不读丹宁的书就无法从事司法工作”。《法律的正当程序》正是这样一本通过作者亲历的大量鲜活案例阐释“法官应根据公正的原则,结合案件发生的具体情况灵活的解释法律,而不必拘泥于法律本身”的衡平法思想。

  丹宁勋爵在前言中称“法律的正当程序,系指法律为了保持日常司法工作的纯洁性而认可的各种方法”。如此严肃和正统的法律问题却被他用“就发生在我的眼前”、“催笑气没有释放出来”、“喋喋不休的法官”、“三个码头工人”、“五个码头工人”……诸如此类平实、简单却莫名让人想一探究竟的标题所界定,并通过生动、细腻的笔触将一个个利益关系复杂、新旧势力交锋的案件写得如高山流水般流畅自然。如丹宁勋爵将男子扔西红柿、斯通小姐扔书“就发生在我的眼前”的故事作为引子,引出因对威尔士广播节目用英语而不是威尔士语不满,“威尔士学生闯入法庭”(莫里斯诉国玺部案)。11人均被判处3个月监禁。作为上诉法院的法官,他秉承“凡是紧急的案件就应该迅速加以处理”的原则,一审判决五天后审理上诉,两天辩论后第三天下午作出判决。他在判决中阐述案件事实,引用二百年前威尔莫特法官的意见书说明对当面蔑视法庭处以罚金和监禁“对每一个法院来说都是必要的”以此肯定判决,因为这些学生“冲击了这块土地上的司法过程,就是冲击了社会本身的根基,就是破坏了保护他们的东西”。但是,“他们向本院提出上诉就是尊重法律的表现”,最终判决释放他们,但“他们一定要规规矩矩、遵纪守法”。

  丹宁勋爵的判决中,丰富的背景知识,穿插着他不凡的人生经历和顺手拈来的古往今来的类似案例,将普通法“致力于我们保护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公正执法”的衡平法思想用灵活思辨的的逻辑分析、文采斐然的精细说理完美解读,这样的例子在该书中俯拾即是,如一波三折的玛丽瓦禁制令,各类人群的入境与出境以及关涉妇女解放的家庭法改革。丹宁勋爵力图打破不合时宜陈旧判例的法律改革无疑是反传统法律规则的“越权”之举,英国法律界保守势力甚至认为这是“要用轻率易变的裁量之绳代替庄重正直的法律之权杖”。但他这样回击,“如果律师们死抱着判例不放,忘记了他们应该奉行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真理和主持公正,那么他们就会发现整个(自由)的大厦将会倒在他们的脚下”。

  那些长短相间的句子让人在饶有兴致读完之后不知不觉会思索,尽管中英分属不同法系,但对于公平、正义、平等和人权的追求却不分轩轾,法治的发展从来都是渐变的,需要一代又一代法律人不懈为之努力,哪怕会像丹宁勋爵一样一再被英国最高上诉机关上议院的否决,但是时间同样会证明真理的正确——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后,丹宁一些被上议院否决的判决被欧洲法院确认,成为英国法院新的判例和判案原则。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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