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汨罗)让当事人少跑腿 法官一次性调解两案
分享到:
作者:仇淼  发布时间:2018-03-21 10:15:10 打印 字号: | |
  离婚后,男子李某因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车贷及门面抵押贷款,被前妻周某和儿子李某某分别告上法庭。近日,汨罗法院民三庭法官加班加点一次性成功调解这两起案件,并及时将调解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上。

  2016年周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婚生子李某某的抚养问题协商一致。但是李某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车贷及门面抵押贷款。周某和儿子李某某分别将李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案件的关联性,在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后,决定将两个案子安排在同一天开庭。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考虑到周某与李某虽已离婚,但仍有颗父母心,于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两起案子进行调解:一方面劝告李某要积极履行作为父亲的义务;另一方面希望周某理解李某净身出户的经济难处,同时对双方强调要考虑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在承办法官多次反复沟通、劝解下,最终原、被告双方就两起案件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支付8000余元抚养费给李某某。下午一点,持续5个小时的庭审结束。为了避免在外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多跑一趟,承办法官在食堂简单就餐后,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并于当天下午将调解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上。
责任编辑:韩振远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