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科技公司)旗下拥有的一注册商标专用权利,主要用于网吧等娱乐场所的经营,已在圈内小有名气,旗下直营及加盟店多达几百家。
临湘青年刘某通过经营网吧自主创业时,在未获得该信息科技公司加盟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采用这一注册商标作为网吧招牌及操作系统的主要标识。
2018年2月,信息科技公司以该网吧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申请对被告店内的50台计算机进行财产保全。
岳阳中院民三庭知识产权合议庭经研究认为,财产保全过程中既要依法依规保障原告方的利益,又要兼顾年轻人创业的热情。为避免查封计算机带来网吧倒闭的结果,承办法官积极与原告方沟通,争取其认可后,决定对该网吧内的50台计算机进行“活查封”,即查封期间由被告负责保管,允许被告继续使用,但不得擅自转移、处分该财产。
3月14日下午,合议庭率法警赶赴临湘。向刘某送达了相关诉讼材料,并向其释明了“活查封”的模式及法律后果,刘某表示配合。法官及时完成查封工作。
“法官,我已把带有敏感标识的商标都拆除了。”3月15日,刘某发来微信图片,告知承办法官已主动拆除涉嫌侵害原告商标的装修装潢。
这是岳阳中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首次采用“活查封”的财产保全形式。“力求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民三庭庭长石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