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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湘阴)母亲为儿“买妻”获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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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2 08:13:32 打印 字号: | |

本报岳阳讯 二十多岁的儿子因为性格内向,在老家成了别人眼中的大龄未婚男青年,愁坏了作为母亲的何某。近日,湘阴县法院审理了一起收买被拐卖妇女案,何某因为儿子娶妻难,从张某(已判决)处收买了被拐卖的越南籍妇女,最终获刑九个月。

    2016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何某听说同乡的张某有办法可以买到越南老婆,就联系上张某,让张某帮她儿子买个越南老婆。一日,张某带了个越南女子过来,何某以7.8万元的价格从张某手中买下了这名越南女子,让这名越南女子给儿子陈某做老婆。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而收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本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康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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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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