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岳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卫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方曙光及县文明办主任孙晗出席会议并授牌。全体干警、工作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
王卫兵在授牌仪式上讲话,对岳阳县人民法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表示祝贺。他指出,近年来法院党组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设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安排,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党组高度重视,全体干警热情参与,使得法院机关面貌日新月异,文明氛围日益浓厚,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文明素养不断提高,为全县的文明创建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样板,做出了贡献。
文明创建成绩来之不易,文明创建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王卫兵对该院创建工作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希望该院在全县文明创建中走在前列,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积极投身到“六城同创”工作中。二是希望该院深化文明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大胆创新,在精神文明创建行动中打造特色、亮点。三是希望该院能够从严约束,严格管理,守住底线,保住招牌。
岳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水平代表全院干警在授牌仪式上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接过奖牌,感受到奖牌金灿灿,又沉甸甸。这份荣誉的取得,是全院上下坚持不懈十年抓精神文明创建的结果,更是省市县文明委指导和帮助的结果。获得这一荣誉,说明近年来该院文明执法、司法为民深入人心,执法办案、服务大局、队伍建设等工作得到肯定,标志着该院在精神文明创建和争先创优上实现了新的跨越。“全国文明单位”奖牌,不仅承载着一份荣耀,更承载着沉甸甸的责任。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没有终点站。在今后的工作中,岳阳县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将以更大的作为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以更高的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更强的决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在示范引领上做表率,在巩固成果上创特色,在严格管理上守底线,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杨红 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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