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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年轻女子为筹毒资 入户盗窃获刑又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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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红  发布时间:2018-03-26 09:45:22 打印 字号: | |
  女孩张某,曾因染上毒瘾被强制戒毒两年。强制戒毒期满后,再次沾上毒品,为筹集毒资,铤而走险入户盗窃,最终获刑。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结此起盗窃案,依法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17年11月13日,被告人张某因没钱购买毒品欲到其亲戚刘某的住处寻找值钱物品。当天下午,被告人张某进入刘某房间内,在其床上找到一台手机并拿走。当晚,民警在被告人张某租住的房间内找到该手机,并将被告人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300元。其后,公安机关将涉案手机返还给被害人刘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张某为吸毒实施盗窃,应酌情从重处罚;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盗手机已追回,返还给了被害人,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本是花样年华,殊不知染上毒瘾,走上犯罪的道路,毁掉了自己的青春。再次告诫大家,青春韶华,短暂易逝,莫让毒品毁了最珍贵的人生时光。
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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