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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汨罗)合并调解两案 让当事人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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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7 09:12:56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通讯员 仇淼 巢烨)离婚后,男子李某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车贷及门面抵押贷款,被前妻周某和儿子李某某分别告上法庭。近日,汨罗法院民3庭法官加班加点一次性成功调解这两起案件,并及时将调解书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上。

    2016年周某与李某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和婚生子李某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协商。但是李某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车贷及门面抵押贷款,周某和儿子李某某分别将李某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考虑到两个案件的关联性,在与原、被告双方沟通后,决定将两个案子安排在同一天开庭。

    开庭当天,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两起案子进行合并调解:一方面劝告李某要积极履行作为父亲的义务,另一方面希望周某理解李某净身出户的经济难处,同时向双方强调孩子的身心健康。

    在承办法官的反复沟通和劝解下,原、被告双方就两起案件均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当场支付8000余元抚养费给李某某。下午1点,持续5个小时的庭审终于结束。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多跑一趟,承办法官加班加点制作调解书,当天下午将调解书就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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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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