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被执行人故意拖延不支付欠款的情况下,该院果断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使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据悉,被执行人吕某因从事水产养殖,2015年开始陆续从申请执行人岳阳市某饲料公司购买鱼饲料,后经结算,被执行人尚欠货款89532元,于是吕某便写下欠条,并约定到期未还应承担的利息。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讨要,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在长期索要未果的情况下,申请人岳阳市某饲料公司于2017年10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偿还所欠货款及相应利息。该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审理并判决吕某在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向岳阳市某饲料公司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可法律文书生效后,吕某依旧以经济紧张为由进行拖延。岳阳市某饲料公司遂于201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限期自动履行义务。同时,执行法官也找到吕某进行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吕某称其一直想与申请人协商解决此事,但一直未能协商成功,希望法院再宽限一段时间。本着人性执法的考虑,法官同意宽限时日以便该起纠纷能够和谐处理。其间,法院也多次电话联系吕某,吕某均表示正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该案将尽快处理完毕。一直到3月,吕某仍然以同样的理由请求法院宽限一定期限,通过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承办法官认定吕某根本无履行义务的诚意,属于典型的“老赖”行为,对此法院果断出击,对吕某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扣划。在收到法院裁定书时,吕某这才幡然悔悟,主动请求申请人岳阳市某饲料公司的谅解。3月26日,随着执行款的顺利到位,该案成功执结。